各系、办公室、学生班: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经2017年9月10日党政联席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推荐 免试 硕士 办法
抄报:教务处
抄送:各系 办公室 学生班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9月11日印发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校教发〔2017〕296号)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工作督查小组,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振华 刘学波
副组长:吕 欣 王建龙 汪勇攀
成 员:侯东丽 严 艳 刘 娜 熊金苹 童 静 冯来顺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二)推免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张振华
副组长:汪勇攀
成 员:于修烛 杜双奎 童静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督导检查推免工作中有关规定和办法等的落实。
第三章 遴选条件
第四条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三)获得本科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且课程考试成绩无不及格记录,课程学分成绩在专业年级前50%;
(四)外语成绩: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
(五)有从事学术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第四章 指标分配
第五条 推免生指标以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指标为基数,按照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占全院毕业生人数比例计算推免生指标。
(一)基本推免生指标
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全院可分配推免生指标。若某专业申请人数少于分配指标数,剩余指标数调整到其他专业。
2017年学校现下达学院推免生总名额为35名,依据学校推免生指标计算办法,食工专业分配名额20名,食安专业15名。
(二)单列推免生指标
学术特长生、2+3辅导员、“双一流”学科群建设、研究生支教团、直属师范大学补充计划等单列推免生指标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第五章 遴选办法
第六条 对符合基本条件者,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办法参见附件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学生方可进入科研潜质等其他考核环节;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牵头负责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潜质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按照本科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课程学分成绩直接统计,占总考核成绩的50%。
(二)科研潜质
科研潜质考核包括外语成绩、创新能力、科研认知三个方面,占总考核成绩的50%,其中外语成绩占10%、创新能力占5%、科研认知占35%。具体如下:
外语成绩
外语成绩依据四六级成绩按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占总考核成绩的10%。
四级折合成绩=四级分数÷710×10×0.7
六级折合成绩=六级分数÷710×10
创新能力
包括创新创业项目、发表论文(获批专利)和学科竞赛获奖,占总考核成绩的5%。相同项目按最高分统计,最高加分为5分。具体计算办法参见附件2。
科研认知
申请推免的学生需提交一份科研认知报告(400字左右,重点就食品领域相关课题阐述自己的理解或未来研究生阶段科研工作的思路,占5%)。同时,写出拟报考学校和专业方向。
对于申请推免至我校学生,须提前联系导师,每名导师根据可接收研究生名额决定是否接收学生,若同意接收,导师须在科研认知报告上签字确认(附件3)。
学院组成推免生面试专家组,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占总考核成绩的30%。
第七条 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指标,综合学业成绩和科研潜质中外语和创新能力进行排名,公布排名并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学生名单。
第八条 遴选原则
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资格。
考核总成绩=学分成绩×50%+科研潜质×50%
第九条 工作程序
(一)学院公布符合第三条3、4项条件学生名单后,入选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包括申请表、科研认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论文专利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依据综合考核排名和学院推免生指标,确定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第十条 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免试推荐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下面简称“复议申请表”),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学校规定和相关学院实施细则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第十二条 其它
(一)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由校团委负责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申请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指标和“学术特长生”的推免生由教务处负责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
(三)申请“2+3辅导员”的推免生由学生处负责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
(四)“双一流”学科群建设的推免生由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4级学生起执行,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本科生推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办法
附件2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本科生推免创新能力计算办法
附件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本科生推免科研认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