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室、中试车间、办公室、测试中心:
根据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 和《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学位 授予点 合格 评估 方案
抄 报:研究生院
抄 送:院领导,教授委员会,系,实验室,办公室,测试中心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