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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党〔2019〕15号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43号)及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鉴于学院各教工党支部任期届满,部分学生党支部党员毕业等情况,经2019年5月29日院党委研究,现就做好党支部换届有关选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为学院各项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党支部设置及委员会选配要求

  (一)支部设置

  新增“食品安全与天然产物功能”党支部(试点支部)和“3+1国际班”党支部。

  党支部委员会原则上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人。

  (二)支委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实事求是;

  4.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协调能力,为人表率,廉洁奉公;

  5.党支部委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应具有两年以上党龄且三年内不到离退休年龄。

  6.教工党支部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党员“双带头人”、系、中心、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三、工作程序和进程安排

  1.动员部署

  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等方面的教育,为开展党支部支委调整做好思想准备。

  2.规范党支部设置。换届选举启动前,院党委进一步规范党支部设置,支部党员总数一般控制在30人以内。

  3.换届选举请示。各党支部向院党委呈报支委调整的请示,院党委研究后进行批复。

  4.总结工作。各党支部回顾近几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形成简要工作总结。

  5.酝酿提名候选人。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差额1名提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提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6.确定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候选人的请示。各党支部向学院党委呈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院党委要对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并综合考察情况研究批复。未获得批准的,重新开展酝酿推荐及提名上报工作。

  7.召开党支部委员换届选举会议。各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委员选举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委员会工作总结,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由院党委提前确定第一、第二会议召集人)新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研究确定支委分工。

  8.选举结果报批。选举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学院党委批准。党委研究批复后,汇总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相关要求

  请学生党支部、各试点支部于2019年6月20日完成支部换届或调整工作,各教工党支部于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支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并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名单及分工报告交学院党务办公室A226。

  此次党支部换届是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搞好本次学院党支部的换届工作。

  联系人:童静        联系电话:029-87091620

  附件: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党支部一览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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