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学校在线审核、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结题报告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A3套印,一式二份),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结题报告经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签章后,于2014年2月23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提交到科研处D504。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结题报告正文,建议采用PDF格式上传,大小控制在20M以内。正文撰写时添加“报告正文”标题;不加页眉页脚。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6、请各单位确保通知到每个项目负责人(见附件),尽早提交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以便学校网上审核;各单位按时间统一报送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未按时上报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联 系 人: 张雪峰 宋婷婷
联系电话: 87080002 87082928
电子邮箱: zhangxf3010@163.com
科研处
2014年1月13日
公告附件:

2013年度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