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 “十一五”期间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集中鉴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6-3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所、部):
为了进一步提升、凝练我校“十一五”期间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科研处于2010年11月份集中组织并鉴定了一批成果。根据学校科技成果管理有关规定,科研处决定再次组织对已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成果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是“十一五”期间我校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已进行总结验收并具备鉴定条件的,要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成果鉴定工作,为下一步申报各级科学技术奖作好储备。
2.请通过验收并符合鉴定条件的项目组,于近日将鉴定所需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知识产权科,以便统一集中安排成果鉴定工作。
联 系 人:李文华 张晓妮 郭久荣
联系电话:87082851
E-mail:liwenhua@nwsuaf.edu.cn
科研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