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3-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最大效益,进一步推进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现将执行“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期限
“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须在本年度内执行完毕。
1.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植物病理学创新引智基地”以及“旱区节水创新引智基地”参照教育部、国家外专局发《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开展工作,认真撰写年度进展报告和下一年度基地建设实施计划及详实的经费预算,并于2012年9月1日前报送校“111计划”管理办公室。
2.海外名师项目
该项目参考《海外名师项目指南》要求,安排外国专家在校2个月期间的工作计划,落实来华事宜,并于2013年5月31日前报送年度报告。请项目主持人及时与我校聘请的Henk Flomer教授,以及Rudiger Schade教授联系。
3.学校特色项目
“秦岭水源涵养区流域可持续森林培育技术合作研究” 和“昆虫纲半翅目头喙亚目昆虫系统学及重大害虫综合治理研究” 项目参考《学校特色项目指南》执行,于2013年5月31日前报送年度报告。
4.学校重点项目
2012年学校设立重点项目11项(见附件),须在本年度内执行完毕,项目完成后两周内,主持人报送项目总结。
5.学校常规项目
2012年度常规项目已全部立项,落选的校重点项目也转为常规项目。须在本年度内执行完毕。项目完成后两周内,项目主持人报送项目总结。
二、执行要求
1.请第1至4项重点项目主持人撰写2012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经费预算,学校将根据计划内容划拨专项经费。年底剩余经费将被收回,主持人需重新申请下一年度项目经费。
2.各项目主持人应尽快与拟聘请的外国专家联系,确定外国专家来华时间和项目实施方案,提前办理访问审批手续,报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港澳地区人士)访问审批表》(国际处网站下载;须附外国专家个人简历及护照照片信息页复印件),项目审批后实施。执行完毕后,及时提交总结。
3.各单位要做好本部门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总结工作, 12月31日前报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执行情况表》以及年度工作总结。
总结材料纸质版以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国际交流中心204室)。
三、经费列支范围
1.外专费用是外国专家来访期间相关活动的接待费用,不涉及科研等其它支出;
2.前4项重点项目的经费实行额度控制,专款专用,在经费许可的前提下可以为专家提供来华国际机票(限购经济舱机票)、我国境内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外国专家的食宿、参观等接待费用,核销上限不超过国家外专局及教育部下达的经费额度;
3.常规项目原则上学校只负担外国专家抵陕后的食宿交通等费用。项目结束后请各单位组织项目主持人尽快提交项目总结,经审核后,可凭发票及报销单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核准报销。
请各学院抓紧实施外专项目,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此项工作将作为校国际科技合作基金分配以及国际平台建设资金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 系 人:康继乐
联系电话:87082935
附件:1.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重点项目清单 (点击打开)
2.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学校重点及常规项目总结表 (点击打开)
3.2012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执行情况表 (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