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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2009年学校人才支持计划已经启动,为做好2009年度我校“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发[2009]274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即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4.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近三年曾主持国家级研究课题,且到位经费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00万,人文社科类不少于20万。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SSCI收录论文5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SSCI源刊全文发表论文3篇,其中自然科学类收录或源刊论文影响因子累计不低于4.0;或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项(前2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第1名)。
  二、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同时提供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能反映本人近三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审查合格后汇总,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到学校相关部门就提交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核盖章,其中科研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审查、推广工作由推广处负责审查。材料完备后务必于12月21日前统一报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
  1.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资格审查表1份(附电子文档);
  2.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
  3.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能反映本人近三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的附件1份;
  4.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附电子文档)。
    请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人才工作办公室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申请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邹  春

电  话:87082577

邮  箱:rencaike@nwsuaf.edu.cn

  

附件: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资格审查表

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资格审查表.doc

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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