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下设评议小组,负责2024-2025学年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对学院推荐人选开展初步审查。组织机构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组 长:宋广林、吕欣
副组长:于修烛、张彦彦
成 员: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中的导师代表以及教授委员会秘书、研究生秘书、学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代表
(二)评议小组
成员:学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1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8名(其中学术型硕士3名,专业型硕士5名),奖励金额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 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套印)、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
所有材料用回形针或长尾夹固定,一式两份,不要使用订书钉。严格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中的要求填写。
4.电子版材料
《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同时报送本人电子生活照 1 张。
5.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提醒导师及时完成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
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 5000 元,奖励名额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各1名。
2.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个人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
所有材料用回形针或长尾夹固定,一式两份,不要使用订书钉。严格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中的要求填写。
4.电子版材料
《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四、小米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学院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1人,奖励标准为5000 元,并推荐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小米特等奖学金”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3.书面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小米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所有材料用回形针或长尾夹固定,一式两份,不要使用订书钉。
4.电子版材料
《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研究生小米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参评小米特等奖学金的学生提供个人优秀事迹材料(2000 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五、宝钢优秀学生奖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表现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校评选名额2名,学院可推荐人选 1 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1万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2万元。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向宝钢基金会推荐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 85 分以上;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具体评选事宜请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 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文件要求执行。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2 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
电子版:《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六、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5日-2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27日17:00前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评审的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A223,电子版以“姓名-文件名称”发至邮箱spwwb@nwafu.edu.cn。超出截止时间提交的材料将不予认定。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8日-9月30日):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开展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10月1日-10月12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公示(10月13日-10月18日)。
七、注意事项
1.已用于往年其他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本学年奖学金的评选;已用于本次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再用于本学年其他奖学金的评选(申请各类奖学金的获奖成果均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申请社会类奖学金者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2.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首页,在学院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4年9月27日17:00前)内提供论文DOI号者方可有效。
3.提交论文需经过导师签字认定,学生本人保证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4.受助学生要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参加榜样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和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武老师
联系方式:87092483
邮箱:spwwb@nwafu.edu.cn
附件: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材料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