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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学年宝钢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23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学院2021学年宝钢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学院2021学年宝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汪勇攀

成员:魏月媛、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品学兼优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学院推荐人选1名,全校评选名额2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具体评选条件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三、评选条件及规则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具体评选细则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附件2)执行。

四、所需提交材料

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样表)(附件3)、宝钢优秀学生奖名单汇总表(附件4)、《学业成绩表》(研究生办公室打印并盖章)、学术论文期刊封面及全文内容、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所需证明材料、2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

五、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3日-9月2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材料于9月24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纸质版交至辅导员贺子婕处(C205室),电子版发送至学术创新部邮箱(邮箱:spxscx2021@163.com);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5日-9月27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9月28日-9月30日):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公示。

六、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3.学院通报批评达到3次及以上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4.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在学院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1年9月24日17:00前)内提供论文DOI号者方可有效。提交论文同学作者所有发表论文须经过导师签字认定,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必须确保准确无误、有据可查。不得弄虚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5.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辅导员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真实、准确。对于来访者所反映问题,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被反映对象获奖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如有疑问请咨询辅导员贺子婕(学院A219办公室,联系方式:029-87091518)。

6.最终解释权归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

附件:

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

3.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样表)

4.宝钢优秀学生奖名单汇总表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