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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6年度第一批发展对象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4-09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总要求,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现将确定2026年度第一批发展对象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条件

1.推荐对象指经过至少一年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且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顺利结业,入党动机端正,思想进步,群众基础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满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中的选拔条件。

3.本科生上一学年素质能力测评及上一学期学习成绩原则上位于专业年级前60%,上一学期无课程考核不合格情况(不含通识类选修课)。研究生整体加权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在读期间课程考试无不及格情况。

4.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推荐的发展对象建议人选,必须担任或曾任团学组织学生骨干且工作成绩突出。

二、发展对象的推荐程序

(一)组织推荐(4月9日—15日)

1.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推荐

本科生各团支部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中的工作程序,做好团组织推优工作。本科生团支部最多推荐2人。各团支部于4月15日12:00前将《食品学院党员发展对象信息登记表》(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食品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nwafuspzzb@126.com,命名方式:20XX级XX团支部+推荐X人。

2.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推荐

研究生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团员所在团支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组织填写《食品学院党员拟发展对象信息登记表》(附件2)、党支部讨论情况报告(附件4),由党支部书记于4月15日12:00前报送至食品学院研究生会邮箱:SPyanjiusheng@163.com,命名方式:XX党支部+推荐X人。

3.院团委负责汇总校级、院级学生组织的推荐结果,向学生党支部推荐,于4月15日12:00前将有关部门书面推荐意见原件交至食品学院A219。

(二)发展对象的考察及确定(4月16日—4月23日)

1.支委会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民意测评等方式),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参考模板3—1)。

2.院团委通过基本理论知识测试对推荐的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反馈各党支部。理论测试合格(满分100分,60分合格),方能进入下一考察环节。

3.支委会听取拟发展对象思想汇报。

4.支委会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参考模板3—2)。

5.列为发展对象前公示。支委会研究决定后要将拟确定发展对象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并记录公示结果(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参考模板3—3、3—4)。

(三)学院党委备案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支委会研究情况、公示情况以及备案报告(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参考模板3—5)等一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有关说明

(一)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真正吸纳优秀的积极分子进入党组织,各党支部要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推选发展对象工作。

(二)本科生团支部推优过程中,要求班主任到会参加。研究生党支部考察过程中,要求党建指导员参与指导。

(三)如发现材料谎报、造假等情况,立即取消该入党积极分子本学期推选资格。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食品学院党员拟发展对象信息登记表

附件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汇总表

附件4.党支部讨论情况报告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