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办公室、学生班: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我校推免工作相关工作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和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
1.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组 长:宋广林、吕欣
副组长:于修烛、王云阳、李巨秀、张彦彦
成 员:王 敏、杜双奎、王妍入、熊金苹、刘 娜、田洪圆、李涓睿、庞璟汐、程淑芳、阙嘉雯、刘林鸽、翟若涵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2.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宋广林
成 员:于修烛、张彦彦、张国权、童静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督导检查推免工作中有关规定和办法等的落实,受理学院有关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A206,电话029-87092940;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务办公室A226,电话029-87091620。
二、遴选条件
符合《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1)相关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相应推荐资格的推免生。
三、指标分配
(一)专项推荐指标
1. 研究生支教团、学术特长生、“2+3辅导员”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全校范围分别选拔22名、30名和25名。
2. “双一流”建设“农产品加工与营养健康学科群”指标10名。
3. 工程硕博士专项指标3名。
4. 推免工作奖励指标7名。
(二)普通推荐指标
普通推免生指标38名,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1)计算,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配名额16名、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16名、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名。
四、推荐资格确定
凡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或普通推荐指标。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指标,按照已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公布排名并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科研认知考查的学生名单。
五、工作安排
(一)特长生、“双一流”学科群建设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10日前,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7)查询自己的相关资格;
2. 9月11日上午11:00前,符合条件学生填写 “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意见书(附件5)、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3. 9月11日下午,学院公布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名单并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 9月12日上午,学院对符合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组织考查,具体考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程硕博士专项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10日前,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7)查询自己的相关资格;
2. 9月11日下午16:00前,符合条件学生填写“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意见书(附件5)、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3. 9月12日上午,学院公布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名单并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 9月12日下午,学院对符合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组织考查,具体考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推免工作奖励指标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10日前,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7)查询自己的相关资格;
2. 9月11日下午16:00前,符合条件学生填写 “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意见书(附件5)、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3. 9月12日下午,学院公布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名单并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 9月13日上午,学院对符合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组织考查,具体考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普通推荐指标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9月10日前,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7)查询自己的相关资格;
2.9月12日下午15:00前,符合条件学生填写 “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意见书(附件5)、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3. 9月13日下午,学院公布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并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 9月14日上午,学院对符合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组织考查,具体考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研究生支教团和2+3辅导员分别由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具体工作安排请关注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六、其它事项
1.申请学术特长生、推免工作奖励指标、“双一流”建设指标、工程硕博士专项指标、支教团、“2+3辅导员”按专项指标择优推荐,支持学校“双一流”建设,为国家培养“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卓越农林人才。
2.所有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至少应有一位我校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相关专业指导教师推荐。
3.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5.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附件4)。
相关附件:
附件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附件2. 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
附件3. 2025年推免生拟推荐学生汇总表
附件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
附件5. 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意见书
附件6.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7. 2021级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名单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