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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超期服役仪器设备整治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11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第13.4.3项检查项目规定,冰箱、烘箱、电阻炉的使用需满足使用期间和空间等要求,冰箱不超期使用(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烘箱、电阻炉不超期使用(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如超期使用须经审批。

超期服役的老旧仪器设备由于元器件、线路老化问题,不仅性能显著下降,水、电、气等能耗显著增加,也容易滋生细菌、漏电,甚至有爆炸引发火灾的风险。

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烦请各位老师检查实验室内是否有超期使用的仪器设备,有超期服役仪器设备的请尽快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规定的报减流程进行报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