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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0年第一批发展对象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3-10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了做好本学期学生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现将确定2020年第一批发展对象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员拟发展对象的条件

1.基本条件

经过至少一年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端正,思想进步,已参加党校培训并结业,经党支部讨论同意上报,院党委审查后,可列为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根据学院实际,确定的发展对象必须满足思想积极进步、群众基础好、一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通报批评等基本条件。

2.具体条件

根据学院实际,在学生中确定发展对象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生

在读期间积极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关注学院发展,有参加公益活动或学业帮扶经历;上学年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且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德育成绩≥7分,且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上一学期学分成绩原则上应位于专业年级前60%。其中,二年级学生原则上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3。

(2)研究生

在读期间主动关心周围同学的学习、生活,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或班级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导师、辅导员安排的各项工作;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在读期间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认真投入科研工作,宿舍卫生良好,遵守实验室、学习室、寝室等相关管理制度,为学院发展做贡献。

3.其他情况

(1)对于担任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部门主要学生干部,或有特殊贡献的学生,经相关党群部门主动推荐的,党支部应重点考察,优先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纳入党支部名额限制。

(2)定向西藏生、优秀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在疫情期间有突出典型先进事迹的学生,在坚持思想政治标准不放松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学业条件。

二、发展对象的推荐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研究提出意见(3月10日-13日)

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组织各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可以采用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民意测评等方式);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小组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在3月13日12点前发送《食品学院党员拟发展对象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党支部讨论情况报告(附件3)到学生党员中心spyjshxsdyzx@163.com。其中,多次被推荐为重点考察对象的,应重点考察,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重点发展对象。

2020年第一批学院党委拟发展学生党员60名(不发展毕业生,本科生51人,研究生9人)。本科生每个党支部推荐名额8-10人;研究生每个党支部推荐名额1-2人。

2.院党委召开预审会(3月14日)

院党委根据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审核各党支部报送的拟发展对象名单信息,并采取拟发展对象以PPT的形式进行思想汇报方式开展预审工作,经审核合格后,将拟发展对象名单下发到各党支部。

3.确定发展对象(3月15日)

(1)党支部委员会听取意见、研究确定。党支部委员会认真听取其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参考模板3—1)。

(2)党支部委员会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参考模板3—2)。

(3)列为发展对象前公示。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后要将拟确定发展对象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并记录公示结果考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模板3—3、3—4)。

4.学院党委备案(3月20日)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支委会研究情况、公示情况以及备案报告(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参考模板3—5)等一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学院党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5.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为发展对象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继续担任,若因特殊情况培养联系人不能再担任的,由党支部指定。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宜同时担任两名及两名以上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6.政治审查

通过党支部委员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开展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工作(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参考模板3—7、3—8)。

7.集中培训

学院党委将本次确定的发展对象编入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并开展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对考核合格的发展对象授予结业证书。已确定的发展对象填写《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后汇总至各党支部,报送至spyjshxsdyzx@163.com。

三、有关说明

1.拟发展学生党员对象的确认工作不能采取简单直接投票方式,应综合考虑学生理想信念、综合能力、学习成绩、德育成绩等方面的表现。

2.校团委(校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等群团组织特别推荐的拟发展对象必须在该部门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一年以上,且有该部门书面推荐意见。

3.团支部推优推荐中,综合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联系人、班主任、导师、群团组织等的意见,本科生团支部根据校团委《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暂行办法》(附件1)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团组织推优工作。此项目作为党支部推荐中的重要参考,被推荐的学生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同时必须经本科生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参与讨论会议同意,否则认定为无效推荐。

4.本学期入党教育培训全部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入党培训系统”,采取线上培训与考核的形式组织进行。建议学员使用电脑开展线上学习与考试,特殊时期,请学员尽量克服困难参加培训。确实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在附件4中备注“无法参训”,待学员返校后另行培训。

5.请各党支部将公示后的学生信息于3月20日12:00前将附件2、附件3及附件4一并报送至学生党员中心处(spyjshxsdyzx@163.com)。

6.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工作,确保5月前完成本学期党员发展的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关考察材料的准备工作。

7.未尽事宜请咨询党务办、学工办。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院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1.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暂行办法

2.食品学院党员拟发展对象信息登记表

3.党支部讨论情况报告

4.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