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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09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下设民主评议小组,负责2021-2022学年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对学院推荐人选开展初步审查。组织机构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    长:赵武军、吕   欣

副组长:汪勇攀、李巨秀

成   员:教授委员会成员中的导师代表及秘书、研究生秘书、学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代表

(二)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汪勇攀

成员:学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11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8名(其中学术型硕士4名,专业型硕士4名),奖励金额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 235 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A4 纸正反套印(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3)、《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统计信息表》(附件4)、个人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见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严格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附件6)中的要求填写。

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 5000 元,奖励名额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各1名。

2.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 304 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8)、《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统计信息表》(附件4)、个人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9日-1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于10月10日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研究生会学术创新部处(邮箱:spxscx2021@163.com,联系电话:029-87091518);

2.民主评议推荐(10月11-10月12日):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开展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10月13-10月15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补充规定

1.原则上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本人须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如通讯作者为科研团队其他教师,需提交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认定。

2.已用于往年其他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本学年奖学金的评选;已用于本次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再用于本学年其他奖学金的评选。

3.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在学院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0日18:00前)内提供论文DOI号者方可有效。

4.提交论文需经过导师签字认定,学生本人保证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5. 学院通报批评达到3次及以上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6.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辅导员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真实、准确。对于来访者所反映问题,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被反映对象获奖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如有疑问请咨询辅导员 (学院A219办公室,联系方式:029-87091518)。

7.最终解释权归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


附件:2021年研究生国家、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附件)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