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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党委关于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学校《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校党发〔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开展,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评议党员。

2.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时间安排提前报送学院党务办公室童静处,学院党委将安排党委委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联系支部民主生活会,并进行全程指导。

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全程要做好记录与报道工作(包括谈心谈话、检视问题、民主评议等,具体参照校《通知》要求)。

4.党员处级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可以不用自我评价和被评价,但可评价支部其他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且被评定等级。

5.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可采取其他适当方式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6.党员处级干部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参加1个以上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点评。

二、需报送材料及时间纪律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完成,各支部于3月18日前将《党支部班子、成员问题及整改清单》(见附件2-1)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支部用)》(见附件5)纸质版支部书记签字后报送A226党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ongjing1002@nwafu.edu.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校党发〔2021〕3号)文件要求。

联 系 人:童静

联系电话:87091620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个人自评表

2-1.党支部班子、成员问题及整改清单

2-2.党员问题及整改清单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4.民主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测评表

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支部用)

6.党委委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安排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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