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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晨露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23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学院2020-2021学年晨露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学院2020-2021学年晨露奖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汪勇攀

副组长:魏月媛

成员:导师代表 熊金苹 牛雅杰 马洁 研究生代表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学院二年级及以上(2018级和2019级)在籍在读的陕西籍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家庭或县级以下城镇家庭子女,评选名额为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三、评选条件及规则

1. 爱国守信、政治方向坚定;

2.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 有理想、有奋斗精神;

4. 学习成绩无重修;

5.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6.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具体评选规则参照《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四、所需提交材料

申请书(手写)、《晨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晨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3)、《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统计信息表》(附件4)、学术论文期刊封面及全文内容、学习成绩单(研究生办公室打印并盖章)、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陕西农村户口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等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

五、时间安排

1. 学生申请(6月23日-6月2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材料于6月24日15: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研究生会学术创新部刘婷婷处(邮箱:spxscx@163.com,联系电话:18392120572);

2. 民主评议推荐(6月25日-6月30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 学院初审(7月1日-7月3日):学院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 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3. 已用于往年其他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本学年奖学金的评选;已用于本次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再用于本学年其他奖学金的评选。

4. 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在学院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0年6月24日12:00前)内提供论文DOI号者方可有效。提交论文同学作者所有发表论文须经过导师签字认定,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必须确保准确无误、有据可查。不得弄虚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5.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辅导员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真实、准确。对于来访者所反映问题,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被反映对象获奖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如有疑问请咨询辅导员(学院A219办公室,联系方式:029-87091512)。

6. 最终解释权归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