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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银桥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14     浏览次数:

     

2018级、2019级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银桥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2020-2021学年银桥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汪勇攀

成 员:魏月媛、许淼杰、王   坤、秦雅娜、各班班主任

各学生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二、评选工作

奖励对象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15人;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10人,奖励标准2000元/人/年。

(一)评选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的本科生(不含2+2、1+3等类型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2、参评学生诚实守信、勤奋上进、品行端正、热爱祖国、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参评学生参评前无不及格、重修科目,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4、参评学生能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具体评选条件遵照《“银桥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二)所需提交材料

《银桥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银桥助学金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4月14-1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准备相应材料。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初步确定推荐名单。4月18日16:00前提交附件2纸质版、附件3电子版至辅导员处,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审核(4月19-20日):学院评定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名单,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3.学院公示,提交材料(4月21-23日)。

四、注意事项

(一)各班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同时在本院系范围内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二)获得大额奖助学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学生不再享受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资助。根据资助方要求,同一学年社会类奖助学金不可重复享受。

(三)违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有关要求的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或出现健康打卡被通报等情况,取消通报学年内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四)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

(五)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食品大楼A219),咨询电话029-87091512,联系人:秦雅娜。

(六)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对应年级辅导员老师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