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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学生成长反馈工作

(一)提交对象(详见附件1)

1.2023—2024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代表。

2.2023—2024学年曾获得社会类奖助学金的所有学生(已经毕业离校学生除外)。

(二)材料提交(11月11日12:00前)

1.需按照附件2(模板)提交《2023—2024学年获奖助学金学生成长反馈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手写一式一份);

2.个人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红色,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个人生活照两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分辨率600dpi,要求阳光向上,照片只需提交电子版,文件夹以“学生姓名+学号”命名,照片以“学生姓名+学号+证件照/生活照1/生活照2”命名;

3.附件3:《成长反馈材料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春雨奖学金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见附件4:《连续资助项目考核学生名单》。

2.材料提交(11月11日15:00前)

(1)考核合格的学生需在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从系统中导出《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需按照附件5(模板)提交《奖助学金申请书》(手写一式一份);

(3)附件6:《春雨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4)《学业成绩单》(纸质版,打印日期为9月30日及以后);

(5)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纸质版);

(6)雅思、托福、GRE成绩单(若有,纸质版);

(7)《奖助学金申请书》和附件6:《春雨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等材料中体现的全部荣誉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

三、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见附件4:《连续资助项目考核学生名单》。

2.材料提交(11月11日15:00前)

(1)考核合格学生填写附件7:《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

(2)考核不合格学生填写附件8:《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一式两份);

(3)递补学生与后续社会类奖助学金推荐工作同时开展;

(4)考核合格学生填写附件9:《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5)《学业成绩单》。

(6)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纸质版);

(7)雅思、托福、GRE成绩单(若有,纸质版);

(8)附件9:《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中体现的全部荣誉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除国家助学金和专业奖学金外,原则上每名学生本学年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助学金。

(三)转专业学生均在新学院、新班级申请。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

(四)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用夹子固定。

(五)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食品学院A219),咨询电话029-87091512。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