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学生班:
为深入推进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宿舍长队伍规范化管理,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宿舍长队伍管理办法(试行)》(食品〔2026〕5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2027学年宿舍长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热心为同学服务;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及时化解宿舍矛盾;
(五)热爱宿舍管理工作,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
(六)鼓励宿舍学生党员、预备党员主动担任宿舍舍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党员的宿舍,优先从政治素养高、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中择优选任。
二、选聘程序
(一)民主推荐。各宿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个人自荐、室友推荐、宿舍成员协商”等方式产生宿舍长人选,不设统一固定流程。
(二)班级审核。由班主任、班级干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
(三)学院审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上报人选进行审核认定,统一聘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宿舍长是宿舍日常管理的核心力量,学院将宿舍长履职表现作为推优入党、评奖评优、骨干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年级、各班级要充分认识本次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学选聘到宿舍长岗位上来。
(二)规范程序。宿舍长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宿舍长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及时报送。请各班级生纪委员于2026年9月27日前完成选聘及相关信息核对工作,并将《宿舍长信息登记表》及《宿舍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于9月28日上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邮箱ordinary0522@qq.com,纸质版提交至学院A219办公室。
(四)宿舍长聘期一年,与学年同步。聘期内如有调整,须按程序及时报学院审批备案。
联系人:李颖 刘博文
联系电话:029-87091512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