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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关于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17     浏览次数:

     

各位指导老师及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6号)及学校《关于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现决定启动我院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已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3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的,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与精准扶贫脱贫相契合的。

  二、立项计划及资助经费

  1.创新训练项目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立项5项,平均每项资助2万元;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立项10项,平均每项资助0.5万元,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学院自定项目数,平均每项资助0.1万元。

  2.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学校立项1-2项,平均每项资助10万元。

  3.创业训练项目

  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学校立项不少于10项,平均每项资助2万元;省级创业训练项目学校立项不少于20项,平均每项资助0.5万元。

  三、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由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申报、评审和择优推荐立项,创业训练项目由学院组织申报,校团委统一评审,择优立项。

  2.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报(有在研项目的主持人限制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一至二年级研究生(研究生不允许申报创新训练项目)。

  3.项目执行时限。创新训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2年,省级、校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期1-3年。三年级本科生、二年级研究生限报1年期项目。

  4.项目申请者一般以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应控制在5人以内,申请人一次只能主持一个项目的申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等领域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时应按分工明确填写各成员的排序;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时需注明各团队成员承担工作量比例。

  5.创业训练项目应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依托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形成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开发与推广思路,撰写逻辑清晰、内容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6.创业实践项目要求与“双一流”建设学科布局相关或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领域相关,已正式注册成立公司,并曾获得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奖励。具有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考虑。经创业团队申请,2名以上导师推荐,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

  四、申报和评审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3),并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s://ehall.nwafu.edu.cn/new/index.html,系统直通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子系统,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填报项目信息。指导老师在项目提交成功后进入系统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4。

  所有申报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好的项目申报书纸质及电子版上报学院,创新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创业训练项目交至学院团工委,并保证纸质版、电子版和系统上的内容一致,申报信息以系统输出信息为准。

  2.项目评审

  创新训练项目,学院按学校分配项目的指标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答辩ppt于4月21日前报送至学院科创部。

  评审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评审地点:食品学院A215会议室

  创业实践项目,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4月21日前报送至学院科创部,学院教学办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创业训练项目,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21日前报送至学院科创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至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304办公室科技创新部,由团委组织专家评审。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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