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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关于评选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4-13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表彰先进,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院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16年以来,在全校及学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校院各项事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2.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

  3.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有1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

  4.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5.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支部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

  4.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

  5.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及广大师生的公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2.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强、责任感强。

  3.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4.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

  5.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三)先进基层党支部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3.支委班子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双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按时完成校党委、院党委安排的工作,在学院重点工作中发挥组织及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三、推荐名额

  1.院级优秀共产党员30名左右:教职工支部10名左右(每支部推荐2名)、学生支部20名左右(每支部推荐2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16名左右:每支部推荐1名,由院党委根据具体情况评定。

  3.优秀党支部5个左右,不分教工和学生支部。

  评选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组于6月4日下午进行院级推荐人选的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中坚决杜绝“以票定人”,各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在讨论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全面考虑优秀、先进条件,决定推荐对象。

  (三)请各支部于5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推荐对象填写的有关材料(A4纸双面打印)送党务办,具体材料见附件。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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