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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关于做好第二届“金牌教师”申请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1-11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第二届“金牌教师”申请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第二届“金牌教师”申请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第二届“金牌教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第二届“金牌教师”推荐评审工作。

组  长:赵武军、吕欣

副组长:王云阳

成  员:王敏、杜双奎、王新、杨海花、李梅、刘志刚、韩林、王妍入、石超、刘娜、秦华、教授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不少于3人)

二、奖项设置及推荐名额

“金牌教师”奖设立德树人终身荣誉奖、立德树人成就奖、立德树人卓越奖和立德树人新秀奖四个类型。

立德树人终身荣誉奖由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提名推荐。各系分别推荐立德树人成就奖推荐1 名(可空缺)、立德树人卓越奖1名和立德树人新秀奖1名。已获奖教师不再重复申请同一类型奖励。

三、评选范围

我院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四、评选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学校《“金牌教师”评选与奖励办法》(校教发〔2020〕237 号)评选条件。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精神,依据学校教职工荣誉体系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对申请人的教龄及本校任职年限做如下调整:立德树人终身荣誉奖教龄不少于30 年,在本校任职满15 年;立德树人成就奖教龄不少于25 年,在本校任职满10年;立德树人卓越奖教龄不少于10 年,在本校任职满5 年。

五、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月21日前,申请立德树人成就奖、立德树人卓越奖、立德树人新秀奖的教师个人向各系提交申请,填写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各系推荐初步人选。3月1日前,各系根据评审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按照推荐人选进行推荐并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3.学院推荐人选。3月7日前,学院根据评审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形成教育教学评估意见(附件3),召开评审会议(领导小组成员申报奖项,按要求回避),集体讨论,综合评议确定立德树人成就奖、立德树人卓越奖、立德树人新秀奖推荐人选名单,每个奖项限1人,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4.学校组织评选。学校根据评选办法,制定评选工作细则,组织开展相关评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加强师德审核把关,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各系按照要求,3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具体要求见附件1。


附件:

1.推荐材料要求

2.“金牌教师”申请书

3.教育教学评估意见

4.“金牌教师”推荐人员名单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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