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41号)要求,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师生利益问题的通知》(校党发〔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师生利益问题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全院处级干部、科级干部。
(二)排查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排查”:
1.排查干部不作为问题,重点是对师生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问题;
2.排查干部乱作为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师生意见决策、办事不公等问题;
3.排查干部贪腐谋私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问题;
4.排查干部执法不公问题,重点是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二、排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排查方式:
1、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
2、设立意见箱收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
(二)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从即日起,12月15日结束,座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排查结束后,院党委要对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师生利益问题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具体落地。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将会通过网站让师生知情,接受师生监督。
院党委设立电子邮箱受理全院师生反映的问题:
党务办公室 薛宏春 380214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