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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寻访2020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8-1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通知安排,学院将组织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二、遴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遴选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抗洪抢险救援、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十四运等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事迹类别共9个,分别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和基层建功。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8月18日-22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发送至: officefood@163.com;

(二)院系初审(8月23日-26日)。学院团委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表现情况及相关材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确定推荐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名单。

(三)公示(8月26日-29日)

学院将推荐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名单进行3天学院公示后,填写《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报送学校。

(四)校级推荐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择优向团省委推报。

(五)省级推荐阶段(9月6日至10月15日)

团省委学校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事迹展示、集中评审、公示等方式产生一批“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择优向全国组委会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人选。

(六)全国寻访阶段(10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七)奖学金发放(11月)

奖学金将发放至获得者个人账户。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申请人需在8月22日下午6点前将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以“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 officefood@163.com 。

(二)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真实、准确。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A219办公室,联系方式:029-87091512。


附件:1.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

          2.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