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我院毕业生:
近年来,一大批如达能集团、路易达孚等世界500强;中粮、双汇、伊利等中国百强;广东美味鲜、海天味业、六和集团等行业10强企业一直坚持来我校开展校园招聘。使我院毕业生在完成毕业论文的同时,以最少的求职支出,落实了理想的工作单位。更有一大批单位根据我院的推荐进行录用,为部分求职意向坚定的毕业生解决了就业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我院学生的充分就业,为此我院连续三年荣获我校就业工作“市场开拓与校园招聘组织奖”。
但同时个别招聘单位,单方面要求学生在毕业前参加长时间的实习;或在达成就业意向后迟迟不予签约,或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就业协议书上添加违约金等项目;在学生考取研究生、参加国家项目(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项目)后需解约时,收取违约金或迟迟不予解约。也有单位要求学生在毕业前到岗。
为了更好地配合招聘单位顺利完成招聘,使我院毕业生实现充分理想就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来我校开展校园招聘的单位,在有录用我院毕业生情况发生时,应阅读本公告,我院视为认同。
招聘单位应在开展校园招聘计划7天前将“招聘简章”(包括企业简介、招聘岗位及人数、福利待遇、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我院联系人邮箱。
“招聘简章”信息我院将在2个工作日内以招聘预告的形式发布在学院或学校的网站上,并飞信告知每名拟就业的毕业生。
根据学生反馈情况与单位商定,确定招聘的形式后以招聘公告的形式再次发布在学院或学校网站上并告知毕业生,双方按照规定时间开展招聘工作,我院将提前负责落实招聘及面试场地。
单位开展招聘时,一律视学生均可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不得以学生现无毕业证或学位证而不签就业协议。但可在协议书附加项中明确:如报到时不能提供有关证书,则协议自行解除,并出具解约函。
在招聘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应通知我院招聘结果。
甲方安排实习时间不能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发生冲突,甲方需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安排学生进行实习。
若在2013年1月1日之前签订就业协议,甲方可安排学生进行二个月以内的实习;若在2013年3月1日前签约,甲方可安排学生进行一个月以内的实习;若在2013年5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甲方可安排学生进行二周以内的实习。若在2013年5月1日后签订就业协议,不得再安排学生进行实习。
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实习学生的每日实习工作时间。实习期间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每周休息不得少于一天。
学生实习期薪酬不低于1800元/人 /月(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山东及南方沿海地区不低于2200元)。学生实习薪酬应在实习结束5日内向学生发放。
三方协议若有违约金等附加条款,需提前商定。违约金金额不得高于1000元,贫困生(已经学校认定的)违约金金额不得高于500元。
若学生参加国家政策性项目就业、出国深造、考取研究生与单位解约时无需缴纳违约金。
单位如在派遣前拟与学生解除协议,需提出正当理由证实学生不符合岗位要求,但必须在4月1日前提出。如因单位单方面原因解除协议,因协商给予学生一定的再求职经济补偿。
为了严肃教学要求,保证为单位培养优秀的毕业生。以下时间段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学生到岗实习:12年12月以前,13年5月5日后--6月28日。理想时间段应为12年12月1日---13年4月30日,在此时间段因由部分学生需开展一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验或调研,所以外出实习首先要征得学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同意,单位应查验学生请假证明。
对于招聘研究生的单位,因主动与研究生导师取得联系。协商毕业前的到岗实现等事宜,并按时与学生签约。
我院反对个别单位在招聘时表态:不签就业协议,学生毕业后可到单位报到。
欢迎不能到我院开展校园招聘的单位,在我院发布招聘信息,我院将认真推荐学生,组织学生通过多种方式(视频、赴单位等)开展面试。
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联系人信息:
研究生分管院领导:
刘学波副院长: 029-87092325 15109250898 QQ:1075827642
联系人:侯东丽:029-87092275 13572869966 QQ: 94296085
罗勤贵:029-87092821 13572430560 QQ:447955989
王妍稳:029-87092483 15829799852 QQ:282524865
孟 旭:029-87092483 15249221110 QQ:310461673
本科生分管院领导:
张振华副书记:029-87091439 15129283000 QQ:101284904 邮箱:zhangzhenhua108@163.com
联系人:冯 邦(校园招聘):029-87091620 13488192626 QQ: 694937774 邮箱:fengbang_1980@163.com
石 超(校园招聘):029-87092483 18792810616 QQ: 601694987 邮箱:meilixinong@126.com
张瑞洁(年级辅导员、学生情况咨询):029-87092483 15829303831 QQ:157526416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