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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9-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
  为做好我校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2012-2013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学生;2012-201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在职研究生;
  (二)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未受纪律处分者;
  (三)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能够正常完成学业者;
  (四)未在生源地签订助学贷款合同者。
  二、申请额度
  对今年已交清学宿费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本学年学宿费贷款,但可申请生活费贷款;只交部分学宿费或享受各类无偿资助的学生,可申请学宿费缺额部分的贷款和生活费贷款;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6000元。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贷款的学生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装订):
  1、本人书面贷款申请(介绍本人和家庭基本状况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同一张A4纸复印,上为身份证(正反面),下为学生证)、存折或者借记卡的复印件;
  3、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证明签署日期必须在本年度以内;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附件1);
  5、助学贷款承诺书(附件2);
  6、学宿费证明(附件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4)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附件5)。
  (二)各有关单位需统一填写《2012-2013学年中国银行贷款学生家庭联系方式》(附件6)和《2012-2013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附件7)。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本人申请(9月26日-10月8日):新申请贷款的学生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xg.nwsuaf.edu.cn)如实、详细地填写有关个人信息,网上提交贷款申请(成教学院学生及研究生除外),并向所在学院(系、部、所)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二)学院(系、部、所)初审(10月9日-10月14日):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学生提供相关贷款信息的真实性和申请贷款额度进行初审,同时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认,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核(10月17日-10月20日):对有关单位提交的学生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银行最终审批。
  五、几点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我校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二)凡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市、自治区)学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不允许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
  (三)各有关单位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允许已有贷款记录(包括校内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重复申请贷款,对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贷款的学生一经查处,取消其在校期间贷款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四)请各有关单位将学生贷款申请材料和汇总表于10月17之前日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xls     

          助学贷款承诺书.doc     

         学宿费证明.doc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新表一式三份).doc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doc          

         中国银行贷款学生家庭有效联系方式汇总表.xls

     2012-2013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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