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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9-18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4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组,负责2014年生的资格审核、复试和录取工作。

 (一)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  长:岳田利  张振华

    副组长:刘学波 张国权

    成  员:侯东丽 潘小东  冯  邦  张瑞洁

 (二)复试专家组

   组  长:刘兴华  李志西

   成  员:各研究生导师

   秘  书:夏效东

二、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及推荐资格确定

   符合“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发〔2012〕276号)第二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中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符合“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办法(暂行)》的通知”(校研发〔2012〕277号)条件的应届本科生。我院将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的学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全院排序,根据我校文件要求,我院学术型推荐名额校内推荐34人,校外交流7人。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我院依据学院公布的学分排名确定我院推荐资格学生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具有推荐资格。

 (二)推荐工作安排

  1、9月18日,符合学术型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2014年学术型推荐资格申请表(本校留用)”(附件1)或 “2014年学术型推荐资格申请表(校外交流)”(附件2),于18日下午3:30前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申请者只能选择填报一个志愿(本校留用或校外交流),重复填报或按期未报志愿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学术型推免资格。申请校外交流而未取得校外交流推免资格者,不得再申请校内留用学术型推免生。

  2、9月18日,学院根据申请学生进行全院排名确定“校内留用”和“校外交流”具有推荐资格学生名单,学院教学办公室填写“2014年获得学术型推荐资格学生名单”(附件4),,并将附件4的纸质及电子文档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并领取学术型名单确定后在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推免生资格证明并发放给学生。同时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校外交流”和“校内留用”学生的本科成绩单、外语成绩单进行汇总审核,教务处盖章后发放给学生本人。

  3、具有推荐资格申请参加复试的免推生于9月22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校内留用”的推免生持资格证明、本科学习成绩单、全国大学生外语考试成绩单及“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交至研究生办公室(学院122办公室)。

  4、9月 22日下午,对申请复试学生进行审核,符合复试资格的学生于22日下午4:30-6:00,到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拟复试的二级学科专业(食品科学、粮食油脂与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报名,学院将依此组织复试和录取。

 (三)推荐工作的其他要求

  1、特长生推免资格由教务处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学校审批后发放推荐资格证明。

  2、担任大学生辅导员和参加支教团的推免生分别由学生处和团委按推荐指标择优推荐,学校审批后发放推荐资格证明。

  3、符合我校推荐条件且持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或中国人民大学接收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单列指标,以收到接收函的时间先后顺序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发放。

  4、今年我校安排用于与兰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各5名学术型外校交流指标,符合我校学术型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与上述招生单位联系接收事宜。获得上述学校接收函的学生持接收函到研究生招生处申请此项单列指标。以收到接收函的时间先后顺序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发放。

  5、学校从学术型推免生中选拔35名直博生(限农、理、工学科),学院选拔的直博生一般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规模的10%。

  6、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可以接收不占我校推荐指标的非本校推免生,符合我校推荐条件但未被录取者均可自愿与六所院校联系申请。申请到补偿指标的考生持接收函,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申请无效。

  7、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申请参加复试经接收单位公示即为拟录取推免生,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选择报考和出国。

  8、为了吸引优质生源,学校设立200万元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对校内外本科前三学年学分成绩在专业排名优秀者,推免录取为我校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给予奖励,奖金为每人3万元(办法另发文)。

  9、要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对拟推荐名单、拟接收名单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接收工作

  (一)接受条件

  1、接收校内的推免生应取得2014年校内留用推荐资格且复试成绩合格。

  2、接收校外的推免生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资格外,还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新计分方法成绩≥426分)或小语种四级(接收小语种推荐免试生仅限于招生目录中招收小语种的专业)。

 (二)复试资格及接收推免生名额

  学院将对申请参加复试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申请情况,按成绩排名次序确定34名参加复试学生名单。

  2014年我院接收校内学术型推免生指标总数为19名,按二级学科分布,拟接收食品科学专业9名,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5名,农产品加工专业5名。

 (三)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

  1、9月22日上午11:00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办公室,并在研究生办公室填写复试相关表格。申请“校外交流”的推免生持资格证明自己联系接收单位,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2013年9月24日进行学术型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

  (1)笔试:考生于9:30-11:30在学院南楼一层会议室和学院三楼多媒体教师进行笔试(考生具体地点于23日早上9:00在大厅处查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笔试内容均为食品科学综合(涵盖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食品工程、食品工艺等四大类课程);

  (2)面试:考生于14:30-18:30在学院院办120会议室进行面试。

  (3)面试及录取办法。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录取按学生申报专业志愿及复试成绩排名,各二级学科专业依次分别录取。

  (4)录取说明:笔试和面试成绩其中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进入录取范围考生如遇导师招满的情况下可再调整接收导师。

  3、9月25日,学院将复试和录取的相关资表格研究生院招生处。

  4、9月26日,研究生院公示2013年接收的推免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名单,公示期7天。

  5、10月9日,学院在研究生院领取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组织推免生按时、按规定填写,并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及全国大学生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6、10月23日―24日,学院到研究生院招生处领取推免生(包括创新学院)网上报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四、工作要求

 (一)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硕博连读推免生或直博生的导师应为2014年具有博士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的博士生导师,申请其它推免生的导师应为2014年具有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

 (二)每位导师根据博士生招生情况接收本校推免生不得超过2人,硕士生导师接收本校学术型推免生不得超过1人(创新学院分流学生占指标)。

 (三)所有推免生应按时参加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将无法录取。

 (四)今年我校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5名,仅限攻读理、工、农学科门类的博士专业。我院直博生名额将控制在我院博士招生规模的10%以内。

 (五)学科专业接收的直博生占2014年博士招生计划,接收的其余推免生占我院2014年硕士招生计划.

 (六)凡被我校推免录取的学生,将与学院签订诚信协议,中途不得放弃在我校攻读学位.

 附件2-2014年学术型推荐资格申请表(本校接收).doc

  附件3-2014年学术型推荐资格申请表(校外交流).doc

  附件2-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doc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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