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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级硕博连读转博和2014届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侯东丽            发布日期:2013-11-08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暂行办法》(校研发[2006]31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校研发〔2004〕289号)和学校2013年选拔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2012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含2013级创新学院硕博连读生)转为博士生资格及选拔2014届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考核及2014届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具体工作。
   组长:岳田利
   副组长:张振华  刘学波
   成员: 全体博士生导师
  二、申请条件
    (一)2012级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2014届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且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所有课程中无重修科目;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426分。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在学期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选拔。
    4.我校2014届学术型硕士生(不含同等学历资格攻读硕士学位毕业生)。
    三、考核及选拔要求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核要求,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均可参加考核。优秀硕士攻读博士学位选拔要求:1.凡申请者须征得其硕士导师同意,由该导师对其硕士阶段思想品行、遵守校规校纪、学习、科学研究等情况做出全面评价、鉴定。
    2.接收导师要对申请者今后从事的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给出原则性的规定与要求。
    3.跨学院、跨学科申请者需征得推荐学院、接收导师和接收学院同意后方可申请。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阶段 (2013年11月4~10日)
  硕博连读生于2013年11月4日上午08:00~11月10日晚22:00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注册、报名。同时填写《2012级硕博连读生转博登记表》(附件1)或《2014届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于2013年11月10日交接收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22。
  第二阶段:资格考核阶段(2013年11月11~14日)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硕博连读转博学生的课程学习、科研情况以及是否具备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潜力、条件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给出具体的考核及评价意见。对优秀硕士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听取申请人的汇报(跨学院申请的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材料,经推荐和接收学院同意后在接收学院进行汇报)。选拔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外语、专业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考核合格的学生填写“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附件3)。
  第三阶段:学校公示、录取阶段(2013年11月16~26)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后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1月17~26日,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院招生处反映公示选拔中存在的问题。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14级博士研究生录取人选,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录取。
    五、相关事项
    (一)硕博连读转博的注意事项:
    1. 以PPT汇报的形式考核,汇报时间为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2. 确定录取人员占2014年博士招生指标,导师因指标限制,未能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可向同专业其他导师推荐,但不允许跨专业接收。
    3. 确定录取人员于2014年7月将档案移交至录取学院,2014年9月入学注册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 
    4. 确定录取人员不得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士毕业后直接就业,其录取博士生信息上报国家招生录取信息数据库。
    5. 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2014届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的注意事项:
    1.以PPT汇报的形式考核,汇报时间为8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2.确定录取人员应于2014年6月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2014年7月办理硕士档案移交手续,2014年9月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3.原录取性质为定向或委培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攻读博士学位的书面意见,在确定攻读博士学位录取性质后(在职或非在职)方可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4.确定录取人员将作为我校录取博士生信息上报国家数据库,不得再报考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士毕业后直接就业。
    5.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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