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2011〕19号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组,负责2012年推免生的资格审核、复试和录取工作。
(一)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 长:岳田利
副组长:刘学波
成 员:龙清林 张国权 张振华 刘敏芳 刘兴华 李志西 汪勇攀 潘小东 严 艳 冯 邦
(二)复试专家组
组 长:刘兴华
副组长:李志西
成 员:全体研究生导师
秘 书:师俊玲
二、接收条件
(一)接收校内的推免生应取得2012年校内留用推免生资格且复试成绩合格。
(二)接收校外的推免生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新计分方法成绩≥426分)或小语种四级(接收小语种推荐免试生仅限于招生目录中招收小语种的专业)。
三、接收推免生指标及复试名额
2012年我院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5人,根据学校规定“接收本校学术型非单列计推免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2012年硕士招生计划的16.5%”计算,我院拟接收本校学术型非单列计推免生指标人数(不包括直博生推免)11人,按推免指标120%比例和学积分排名先后顺序确定前13名学生参加复试;接收创新学院复试人数16人。
四、工作要求
(一)具有校内留用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或直博生(仅创新学院学生);申请硕博连读推免生或直博生的导师应为2012年具有博士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的博士生导师。
(二)博士生导师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只能为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每位导师根据博士生招生情况接收本校推免生不超过3人;硕士生导师接收本校学术型推免生不超过1人。接收外校推免生,每位导师接收人数可再增加2名。
(三)所有推免生应按时参加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将无法录取。
五、工作安排
(一)接收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
1.申请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9月22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请“校内留用”的推免生持资格证明、本科学习成绩单及全国大学生外语考试成绩单交到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校外交流”的推免生持资格证明自己联系接收单位,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研究生办公室负责通知复试事宜。
2.9月25-26日,学院核对申请者名单,组织复试,同时在学院网上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
3.10月18日,学生辅导员组织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及全国大学生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10月25-26日,校外交流的推免生凭接收函原件(原件须标明接收单位名称、接收代码、录取专业代码、录取专业名称、是否为直博及本人联系方式等)到研究生院招生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校内接收的推免生到接收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二)接收校外推免生
接收校外推免生的程序参照接收校内推免生工作程序执行。
六、复试日程安排
学院定于2011年9月26日进行学术型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
1.笔试:考生于9:30-11:30在学院南楼一层会议室进行笔试,接收本校学术型非单列推免生的试题内容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综合知识(涵盖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食品工程、食品工艺等四大类课程);创新学院推免生的试题内容为食品化学和食品微生物。
2.面试:考生于14:30-18:30在学院院办120会议室进行面试。
3.体检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由校医院安排。
七、面试及录取办法
1.成绩: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2.录取:本校学术型非单列推免生按复试总成绩依次排名录取前11名考生;创新学院推免生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及复试专家组确定。
3.说明:
(1)笔试和面试成绩其中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进入录取范围考生如遇导师招满的情况下可再调整接收导师。
(2)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及研究生导师要依法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录取政策,耐心细致地回答考生的疑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3)为便于监督管理,学院设举报电话。 学院举报电话:029-87092275。
附件: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doc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