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室及测试中心: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请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的教职工,按照实际接触天数(不含各种假期、因公外出时间等),日津贴计算办法按每月21.5个工作日折算,填写填写《2013年保健津贴发放审批表》,并于12月20日前由系、实验室和测试中心负责人汇总后报学院综合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表:2013年度保健津贴发放审批表.xls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