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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关于推荐大学生创业导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6-17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校友:

    为了做好我院大学生创业工作,根据学校《关于推荐大学生创业导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推荐分为创业导师、技术导师和创业基础课程教学3类师资队伍。 

    1.创业导师:优秀校友、商界领军人物、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主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指导、咨询、分析、评审服务。

    2.技术导师:推荐有过创业经历或指导过创业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主要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前景分析服务等。

    3.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师资:推荐对创业有一定了解或有意向从事创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学工干部,主要从事创业基础教育教学工作。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质良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从事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

    2.有相关专业知识或创业经历,对创业问题有一定研究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

    3.能够通过创业者讲堂、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现身说法、定期见面或网络、通信联络等方式,对创业者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4.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创业指导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推荐对于学校有效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意义重大,请各单位积极推荐,主要采取自愿报名,学院审核推荐的方式。

    2.报名参加创业师资队伍的我校教师将进入学校创业师资库,参与日常创业项目的评审和指导,并不定期派往国内外进行研修培训。校外创业导师由学校颁发聘书;校内技术导师指导的学生创业团队进入示范区创新团队种子库,给予指导教师费用补助;开展基础课程教学的师资认定教学工作量并给予一定课时费补助。

    3.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上午12:00前,报名者须填写《大学生创业导师申请表》,提交至107办公室刘娜处,咨询电话87091620。

     附件:大学生创业导师申请表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