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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0-0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4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4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一)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武军 吕欣

副组长:张彦彦 王云阳

成  员:系主任 教师代表 各年级辅导员

(二)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组 长:各班班主任

成 员:班长 团支书 普通学生代表(不少于10%)

二、评选依据

参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1.本人申请

(1)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1)

(2)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3)填写《国家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具体要求为:

①“综合考评排名”及“学习成绩排名”栏排名均要求填为班级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②“必修课”门次统计为上学年的门次;

③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④填写时切勿修改模板表格,请严格按照模板内的填写提示进行填写,否则将导致无法导入国奖评选系统。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班级不推荐。班级评定小组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

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或出现雷同,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填写内容不得只简单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

3.学院评审

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具体情况进行评议。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评选工作

1.本人申请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实行线上申报,专业奖学金实行线下申报。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将纸质版申请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系统导出)交至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班级不推荐。班级评议小组提交《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5)。

3.年级评审

年级辅导员根据评选要求确定初审推荐人选,并在系统完成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

4.学院评审

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具体情况进行评议。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国奖、励志、校长奖学金评选。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创新学院本学年推免进入我校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本科学生,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不参与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创新学院本学年专业分流至其他学院的本科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2.专业奖学金评选。按照2022-2023学年专业班级评定。

3.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

4.评定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3-2024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5.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学院对2022-2023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五、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10月7日-10月8日):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2.学生申请(10月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并在班级申请。

3.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10日-10月11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4.材料上报。各类奖助学金上交材料时间安排如下,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10月11日下午17:00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以“班级+材料名”命名)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5.学院初审、审核及公示(10月12日-10月18日)。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各班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同时在本院系范围内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3.请各班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资助,资助标准由院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班级排名评议确定。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4.经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者上学年度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超过3门以上(含3门),取消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5.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中涉及到百分比数计算的,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但最多只能获得其中的一项。学院先评定国家奖学金,后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再评校长奖学金。

6.所有学生学积分以教学办提供的数据为准,如有需要,转入我院的学生须在原学院开据成绩单证明,提交证明后方可参评。

7.国家奖学金表格不得变更,纸质版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学业成绩单》按教务处网站格式统一打印。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用夹子固定。

8.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食品学院A219),咨询电话029-87091512。

9.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对应年级辅导员老师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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