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宁夏药检院”)成立于1960年10月,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宁夏药品检验研究院博土后科研工作站、宁夏药品质量控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宁夏药物创制与仿制药研究重点实验及宁夏药监局“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是“宁夏构杞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现设5个职能科室8个检验检测科室。实验室及配套用房面积近80m2,配备各类检验设备300余种900余台(套),原值1.3亿元。
(一)主要职责
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构杞及其制品、药品辅料、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检测、质量分析、安全性评价及各项委托检验工作,承担相关检测领域质量标准制修订、技术规范起草、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工作,承担相关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及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人才团队
拥有一支从事检验检测及相关科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19人,高级职称20人,中高级职称占总人数 60%以上。2名同志荣获“全国名中医”“全国中药杰出贡献奖”和“中国药学发展奖食品药品检测技术突出成就奖”,2人荣获“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2人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2人人选宁夏青年拔尖人才,3人人选宁夏青年托举人才。为加强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聘任中科院院士、暨南大学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院长苏国辉院士担任“枸杞国检中心”名誉主任,聘任中科院西北特色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主任邸多隆博土担任“枸杞国检中心”首席专家,同时与中科院兰州化物所,沈阳药科大学等科研院所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三)技术能力
具备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及药用辅料、构杞及其产品等5大类2439个参数的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其中药品检验参数247个,满足所有药品的检测工作需求,医疗器械检验参数598个,化妆品613个,药品包装材料93个,构杞及其产品888个。并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与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共建“香港STC宁夏实验室”,实现30个检测参数互认。
(四)科研成果
宁夏药检院通过强化科研平台建设,打造优秀科研团队,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技术骨干队伍,有效发挥了“检验促进科研,科研提升检验”的双向作用,推进了药品监管技术能力建设。编著有《宁夏中药志》、《宁夏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宁夏中药材标准》及《中国中药资源大典·宁夏卷》等专著。承担科研项目100余项,20余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近5年,先后承担国家药监局、药典委等国家标准制修订68项;主编及参编论著10余部;先后主持国家自然基金、宁夏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各级课题42项;发表论文30余篇(SCI8篇);申请专利21个;注册商标2项,登记自治区科技成果3项。
简历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
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薪资待遇 |
需求学历 |
数量 |
地点 |
专业技术岗 |
药学、中药学专业、食品类相关专业、分析化学专业 |
(一)单位待遇 入职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绩效、社保等。 (二)自治区待遇 1.符合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博士补助发放工作办法》(宁组通〔2019〕135号)文件享受自治区相 关待遇。 2.各类引进高层次人才还享自治区关于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厚待遇。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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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 |
联系电话:薛瑞 1390959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