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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按学科大类(即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5+2.5 ”的培养模式。学生在前三学期(即前1.5 学年)不分专业,按学科大类统一学习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后,于第四学期分流到相应专业,后五个学期(即后2.5 学年)按相应专业方案培养方案修读相应课程。为顺利完成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组织指导专业分流工作。 组 长:岳田利、张振华 副组长:张国权、汪勇攀 成 员:王云阳、夏效东、王建龙、杜双奎、于修烛、 罗安伟、冯来顺、2014 级班主任 秘 书:潘小东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专业分流工作中实行竞争机制,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建立以竞争机制为主导的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分流机制。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实行“遵循志愿、排名优先、兼顾特长”的原则; 3. 兼顾专业布局和教学资源,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分流对象和专业规模 (一)分流对象 分流年度按大类招生入学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本科生(含转专业转入的学生)。 (二)专业规模 1. 分流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 个专业。 2. 各专业按4-6 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每个教学班最大规模为31 人,即每个专业最大接受班级容量数为6 个,最低接受班级容量数为4 个,单个专业接收学生的最大规模为180 人,超过此专业班级人数最大限制的申请学生需接受学院调配,由学院分配专业。 四、工作程序 (一)相关教育工作 1. 新生入学后,学院及时公布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包括分流时间、各专业接收人数和具体工作程序、排名办法等内容。 2. 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第一学年),各系、各学科点应及时组织教师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讲座等活动,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内涵、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等内容,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个人发展,科学、慎重地做出选择。 (二)时间安排与工作程序 1. 第三学期第1-7 周,学院进行专业分流动员。 2. 第三学期第8 周,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每人限填报1 个专业志愿。 3. 第三学期第9 周,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业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对分流后确认专业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4. 第三学期第10 周,学院将专业分流名单报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教务处对名单进行复核,在本学期期末对通过复核的学生进行学籍信息补充。 五、具体分流办法 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排名情况进行专业分流。 1. 如果两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均小于该专业的最大容量时,按学生志愿进行分流。 2. 如果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按学生的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分流,即必须进入未选够规定人数的专业学习。 六、综合成绩计算与排名 (一)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第一学年加权学分成绩×90%+ 英语四级成绩(换算为百分制)×10%+ 附加分+ 德育扣分 1. 第一学年加权学分成绩以教务处公布的成绩为准。 2. 英语四级成绩以成绩报告单为准。 3. 获得以下成果之一,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学院教学办公室认定有效者,加5 分,可重复加分。 (1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 )在专业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3 )在正式出版物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4 )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5 )英语通过托福、雅思、GRE 、六级者。 4. 有以下情况者,进行德育扣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计汇总后报教学办公室): (1 )凡因违纪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每次扣10 分。 (2 )凡因违纪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5 分。 (3 )凡受违纪受学院通报者,每次扣3 分。 (二)排名 所有学生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总分相同,则第一学年加权学分成绩高者排前;如第一学年加权学分成绩还相同,则英语四级成绩高者排前。 七、其它 1. 如遇以上条款无法处理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 以上所有规定,如果遇到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3.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所有。 2015 年10 月14 日 |
主题词: 专业 分流 细则 |
抄 报:教务处 |
抄 送:院领导,系,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班,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10 月14 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