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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30周年院庆捐赠管理办法

2014年8月30日,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将迎来30周年华诞。学院将以“创建世界一流研究型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为目标,以“凝心聚力,团结建院”为主题,开展院庆庆典活动。学院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单位团体、热心人士和广大校友、师生为学院建设和事业发展出谋划策、捐款捐物。为规范所筹财物和所受捐赠的管理和使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原则 (一)捐赠是捐赠方的自觉行为,完全采取自愿的原则。 (二)捐赠采取账目公开的原则,建立独立账目,对于捐赠资金或实物的收受和使用在相应范围内张榜公示。 (三)捐赠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所有捐赠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损毁。 二、捐赠办法 (一)凡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海内外校友、师生员工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都可以自主自愿地为本次院庆捐款捐物。 (二)院庆捐赠由学院专门机构统一办理和管理,并履行相应的捐赠和受赠的手续。捐款一律进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赠物必须在院庆办公室登记备案。 (三)捐赠者有权确定捐款赠物的用途,捐赠款物的使用必须符合捐赠者的意愿。 (四)学院定期对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捐赠者有权了解其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捐赠项目 (一)出版物类 资助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庆宣传资料、宣传片、校友通讯录、教育教学论文集等的编辑出版。 (二)基础设施类 资助已建、在建和待建以及准备修缮改造的各种建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如图书室、报告厅、活动中心、会议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纪念雕塑、纪念墙、宣传长廊、道路景观等。 (三)奖助基金类 资助各类科研基金、奖助学金、奖助教金、教师培训基金、留学基金等项目。 (四)合作共建类 共建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以及各类学术报告等项目。 (五)纪念活动类 资助庆典文艺晚会、文体比赛、学术会议、学生活动等。 (六)实物捐赠类 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的捐赠。 (七)根据捐赠方意愿设立的其他捐赠项目。 四、回馈与奖励方式 (一)所有项目捐赠,无论种类数额,均赠送院庆纪念品、列入《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三十周年院庆捐赠荣誉册》归档并永久保存。 (二)经捐赠者同意,在学院网站及院庆专刊上予以公布,并通过其它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获得冠名权。捐赠者可以与学院协商,根据意愿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不同类型和期限的冠名权。 (四)现金捐款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五)鸣谢 (一)捐赠活动可按捐赠者意愿举行专门的捐赠仪式。 (二)鸣谢方式的未尽事宜可由捐赠者与学院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根据捐赠者意愿协商解决。 五、捐赠办理 凡有捐赠意愿者,可以与院庆办公室联系商榷,确定相应的捐赠项目和捐赠方式后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A、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行 账  号:1036 1950 4789 银行代码:BKCHCNBJ620 B、邮局汇款: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8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庆办公室 收款人:汪勇攀 邮政编码:712100 (请在附言中注明捐赠用途和捐赠者的联系方式) C、现金和实物捐赠: 办公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8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7092206 029-87092346 传真号码:029-87092346 D、学院捐赠联系人 电 话: 029-87092206 联系人:刘敏芳、汪勇攀 六、本方案由院庆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6月12日
主题词: 30周年 捐赠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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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0年6 月13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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