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文件
 

     
各博士、硕士研究生班: 一、领导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   组 长:岳田利 张振华 成 员:刘学波 张国权 汪勇攀 冯邦 侯东丽 罗勤贵 刘娜 孟旭 研究生代表3名 同时,成立以学院主要负责人及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二、评定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对象: 2010、2011、2012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2013级提前攻读硕士学位的本硕博连读硕士生;2008、2009、2010、2011、2012级非在职博士生、2013级本博连读生。 2、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院共有名额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根据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人数比例,将国奖名额分配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名。 3、需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 (2)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 (4)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接收函(附导师签字)。 (二)校长奖学金 1、评定对象: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 2、本次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我院共有名额2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3、需提交材料: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 (2)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 (4)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接收函(附导师签字)。 (三)宝钢奖学金 1、评定对象:我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 2、本次研究生宝钢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我校名额3名,我院推荐人选1-2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3、需提交材料: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6); (2)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 (4)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接收函(附导师签字)。 (5)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 三、申请资格及说明 (一)在读期间,所有课程不得有不及格及重修现象; (二)所有参评同学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三)各参评同学使用的发表文章只可使用一次; (四)参评的发表文章必须是在读期间发表; 四、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   (一)评定条件: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校学发〔2012〕444号)、《2013-2014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去年评选情况,考虑到各学科、各专业差异性较大,今年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中第六条第一款学生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不再做统一要求。 (二)评定程序: 1、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2、通过资格审查的各类奖学金候选人于9月30日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专家组现场汇报,汇报采取PPT形式,每人不超过5分钟,主要汇报个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10分)、课程成绩(20分)、科研成果、实践实习以及参与公益活动(70分)等情况。具体汇报时间、地点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1、9月26日-9月29日,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2、9月30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专家小组组织评定,确定推荐名单,经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于10月8日---12日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及研究进展等情况。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于10月10日15:00前发送至邮箱xnspyjs@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国家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要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7,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六、相关要求   (一)本年度资助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广大研究生切身利益,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班长作为第一负责人要及时将国家奖学金评定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二)非在职研究生参加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的学制范围应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中规定的修学年限执行,曾获奖助学金者已经使用过的科研成果本次申请时不得再次使用。 七、相关说明 (一)国家奖学金及宝钢奖学金申请材料每人提供一式两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非在职研究生参加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的学制范围应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中规定的修学年限执行,曾获奖助学金者已经使用过的科研成果本次申请时不得再次使用;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获得校长奖学金,上述三项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 (二)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专家组最终确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7091620)实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真实、准确。对于来访者所反映问题,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被反映对象获奖资格。不提倡越级反映或通过网络等媒介散布不实信息,一旦发现有恶意造谣、传谣,或因对评选结果不满在网上发布针对学院、个人的不实信息及攻击言论者,学院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现场汇报环节,如申请者因公、私事不能到现场汇报者,可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小组提出书面说明,并委托他人代替汇报。 (四)学校公示期内,也将开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冯邦、刘娜 联系电话:87091620 87092483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校学发〔2012〕444号) 附件2:《2013-2014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6:《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附件7:《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编辑: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