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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会〔2019〕1号 关于继续在食品学院工会会员中发放生日慰问品的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2-26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工发〔2019〕1号)的通知、《食品工会〔2018〕1号 关于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增强学院团队精神,加强教职工归属感,进一步推动学院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让每位教职工切实感受到学院大家庭的温暖,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慰问品发放标准

  经工会委员会一致同意2018年开始对在编工会会员按300元/人/年标准发放生日慰问,按年龄分批次执行,第一批已经在2018年为45周岁以上的在职在岗工会会员发放,现执行第二批次,2019年为30-45周岁会员发放,执行时间从2019年3月开始,2020年2月结束。学院工会在为每位工会会员本人过生日时,送上一份价值约300元的生日慰问品(生日蛋糕一个、鲜花一束),并致以生日祝福,由工会按月在定点西饼屋订制。

  二、发放对象

  30-45周岁在职在岗工会会员

  三、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

  四、发放规定

  1、会员入职后可享受当年生日福利,界定日期以批准转正之日起为准。

  2、会员生日以填报工会会员信息表身份时间为准。

  3、工会人员在会员生日的当天当面发放生日慰问品。

  五、发放办法

  生日慰问品发放由工会福利委员负责。每月最后一天,工会福利委员与行政秘书核对在岗人员情况后,工会办公室按照会员姓名、生日日期、领取人等信息建立发放台帐,在生日当天由福利委员负责将生日慰问品送到会员手中。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部门工会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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