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食品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楼前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我院绝大部分同学能够积极配合,自觉维护良好的停车环境,但仍有部分同学认识不足,未按要求规范有序停车,现将情况进行通报: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车牌 |
违停时间 |
1 |
宋玉洁 |
2023级学硕2班 |
陕V0037575 |
5月17日下午 |
2 |
方格 |
食安2001班 |
陕V0020636 |
5月17日下午 |
3 |
陈麒光 |
食安2001班 |
陕A1628203 |
5月17日下午 |
请全体同学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环境。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