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通报批评】第十二周电动车违停情况(5月17日-19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20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食品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楼前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我院绝大部分同学能够积极配合,自觉维护良好的停车环境,但仍有部分同学认识不足,未按要求规范有序停车,现将情况进行通报:

序号

姓名

班级

车牌

违停时间

1

宋玉洁

2023级学硕2班

陕V0037575

5月17日下午

2

方格

食安2001班

陕V0020636

5月17日下午

3

陈麒光

食安2001班

陕A1628203

5月17日下午

请全体同学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环境。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