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赵慧新奖学金,乡村振兴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下设评议小组,负责2025-2026学年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对学院推荐人选开展初步审查。组织机构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组长:颉登科
成员:张楠春、熊金苹、李涓睿、马欣灵、导师代表及研究生代表
(二)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李涓睿
成员:马欣灵及研究生代表
二、奖学金类别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2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7名(其中学术型博士6名,专业型博士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15名(其中学术型硕士5名,专业型硕士1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文件要求执行。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4.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导师、学院需在系统按时完成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部。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二)、校长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其中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各1名。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文件要求执行。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
(三)、小米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全校评选名额“小米特等奖学金”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小米奖学金”18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其中我院推荐学生1人,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确定获奖学生等级。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小米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小米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四)、比亚迪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全日制非在职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评选名额共3名,其中专硕2名、学硕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比亚迪奖学金(研究生)评定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五)、赵惠新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农村户籍研究生,评选名额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各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1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赵惠新奖学金(研究生)评定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户口本复印件(或可证明农村户口的其他材料)。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六_、乡村振兴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基本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资助名额1名。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50%;
(3).身心健康,积极参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4).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7日-2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29日18:00前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评审的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A223,电子版发至邮箱1468672142@qq.com。超出截止时间提交的材料将不予认定。
2.民主评议推荐(9月30日-10月2日):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开展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10月3日-10月16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已用于往年其他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本学年奖学金的评选;已用于本次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再用于本学年其他奖学金的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获得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申请社会类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各社会类奖学金不得同时申请。
2.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首页,在学院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5年9月29日18:00前)内提供论文DOI号者方可有效。
3.提交论文需经过导师签字认定,学生本人保证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4.受助学生要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联系人:李老师、马老师
联系方式:8709248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