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推荐,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审等流程,经学院研究决定,将拟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11日-10月15日,在公示期内,有意见者可通过来电、邮件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真实、准确。
电话:029-87091512
邮件: shipinkaoping@163.com
来访:食品楼A219办公室
附件: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及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名单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