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营养与健康(卓越班)专业学生本科阶段“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考核细则》(食品〔2023〕7号)文件及《关于做好2021级食品营养与健康(卓越班)专业学生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1级食品营养与健康(卓越班)专业学生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公示时间:7月12日-7月16日
附件:2021级食品营养与健康(卓越班)专业学生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考核结果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