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室、中试车间、办公室: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公用房屋核算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2019年11月4日党政联席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公用房屋核算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4日
抄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