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发〔2018〕258号)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推免生是指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当年考生的复试、录取和监督工作。
1.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振华 刘学波
副组长:王建龙
成 员:王云阳 汪勇攀 于修烛 岳田利 张国权
王 敏 高振鹏 严 艳 熊金苹 刘 娜
童 静 魏月媛 秦 华 王周利 田洪圆
2.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由具有当年招收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代表组成(届时根据学院通知确定专家组名单)。
3.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张振华
副组长:汪勇攀
成 员:于修烛 杜双奎 樊明涛 童 静 魏月媛
以上人员职务变动时,相关人员自动调整。
第三章 接收推免生的类别及专业
第四条 接收推免生的类别及专业如下:
1.硕士生:我校当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接收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生;
2.硕博连读生: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
3.直博生: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不含专业学位博士)。
第四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推免生复试录取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且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5.申请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第五章 复试及录取
第六条 复试由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个方面组成,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0%、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10%+学业成绩×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50%。
其中: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原始成绩由推荐高校提供。
学业成绩满分为100分,原始成绩由推荐高校提供。
科研潜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据接收推免生的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第八条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九条 公示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心理测试未通过或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的学生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