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发〔2018〕258号)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工作督查小组。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振华 刘学波
副组长:王建龙
成 员:王云阳 汪勇攀 于修烛 岳田利 张国权
王 敏 高振鹏 严 艳 熊金苹 刘 娜
童 静 魏月媛 秦 华 田洪圆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2.推免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张振华
副组长:汪勇攀
成 员:于修烛 杜双奎 樊明涛 童 静 魏月媛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督导检查推免工作中有关规定和办法等的落实情况。
以上人员职务变动时,相关人员自动调整。
第三章 遴选条件
第四条 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获得本科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且课程学分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
4.外语成绩: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
5.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且符合各遴选单位科研潜质考核要求。
第四章 指标分配及资格确定
第五条 推荐指标分为专项推荐指标和普通推荐指标。
1.专项推荐指标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指标、“双一流”学科群项目指标、特长生项目指标、“2+3”辅导员指标、推免工作奖励指标等。
2.普通推荐指标:除专项以外的指标。
第六条 普通推荐指标以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指标为基数,按照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占全院毕业生人数比例计算推免生指标。
1.专项推荐指标
学术特长生、“2+3”辅导员、“双一流”学科群建设、研究生支教团等单列推免生指标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2.普通推荐指标
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全院可分配推免生指标。若某专业申请人数少于分配指标数,剩余指标数调整到其他专业。
第五章 遴选办法
第七条 申请专项推荐指标类学生,“双一流”学科群按照当年学校相关文件、特长生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研院〔2018〕19号)、研究生支教团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及管理办法》(校学发〔2014〕304号)、“2+3”辅导员按照学生处相关文件中相应遴选条件规定自愿申请相应推免生类型。
第八条 申请推免工作奖励指标、普通推荐指标资格的学生,将从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0%、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Z="0.1A+0.4B+0.5C
公式中:
Z:总成绩。
A: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思政课成绩与综合测评德育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其中,思政课成绩为大学期间所有思政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满分100分)、综测德育成绩为各学年综合测评德育成绩的算术平均分。
B:学业成绩,满分为100分,学业成绩按照本科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课程学分成绩直接统计。
C:科研潜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成绩、创新能力、科研认知三个方面,其中外语成绩占20%、创新能力占10%、科研认知占70%。具体如下:
1.外语成绩
外语成绩依据四六级成绩按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占总考核成绩的20%。
四级折合成绩=四级分数÷710×20×0.7
六级折合成绩=六级分数÷710×20
2.创新能力
包括创新创业项目、发表论文(获批专利)和学科竞赛获奖,占总考核成绩的10%。相同项目按最高分统计,最高加分为5分。(具体计算办法参见附件1)。
3.科研认知
申请推免的学生需提交一份科研认知报告(400字左右,重点就食品领域相关课题阐述自己的理解或未来研究生阶段科研工作的思路,占10%)。同时,写出拟报考学校和专业方向。
对于申请推免至我校学生,须提前联系导师,每名导师根据可接收研究生名额决定是否接收学生,若同意接收,导师须在科研认知报告上签字确认(附件2)。
学院组成推免生面试专家组,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占60%。
第九条 遴选原则
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指标,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公布排名并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学生名单。
第十条 工作程序
1.学院公布符合第四条3、4项条件学生名单后,入选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包括申请表、推荐信、科研认知报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论文专利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有关证明材料);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和推荐指标,确定推免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第十一条 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学校规定和相关学院实施细则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章 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由校团委负责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申请“2+3辅导员”的推免生由学生处负责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双一流”学科群建设的推免生由学科群负责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
第十三条 选择攻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的推免生须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第十四条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入学资格:
1.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考核成绩小于60分者;
3.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4.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不能按期毕业取得学士学位者。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2日起实施。《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食品〔2018〕14号)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