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2018年4月11日党政联席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学 改革 管理 办法
抄报:教务处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4月12日印发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解决本科教学中的新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举措,形成人才培养新成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流大学建设方案》校发改发〔2018〕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校教发〔2018〕52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改进方案》校教发〔2017〕18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申报与立项
第二条 申报立项范围
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教材建设的改革与实践;基于MOOC和微课等在线课程的教学方法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方法研究与实践;围绕文化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探索育人新模式等。
第三条 申报立项条件
(一)教师申报院级教学改革项目应至少从事一线教学2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申报院级培育项目应至少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为3-5人,每人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主持项目限1项。
(三)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已立项未结题或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项目主持人不参加项目申报。
第四条 申报立项步骤
(一)教师申请:教师填写《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后立项。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五条 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六条 负责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应认真负责,并在建设中期向学院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第七条 学院将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立项数量不设上限,投入建设经费0.3万元/项。
第八条 建设经费由教学办公室统一管理,从教学业务费中支出。
第九条 建设期满后,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评议和验收,对于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给予后续资助。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