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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2015〕2号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作者:gpowerlf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18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 岳田利 成 员: 张振华 张国权 李志西 秘 书: 侯东丽 刘 娜 (二)复试专家组 成员:所有研究生导师 (三)督查小组 组长:张振华 成员:岳田利 杜双奎 董文科 侯东丽 二、复试工作 (一)调剂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专业、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专业及食品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接收调剂。 (二)复试比例 根据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食品科学专业、食品工程(专业学位)计划录取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按照150%的比例组织复试,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专业、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专业计划录取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按照 260%的比例组织复试。 (三)复试前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调剂考生及往届生于3月18日-3月22日在南校区3号教学楼二层研究生院招生处进行资格审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研究生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及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政治表现(原单位出据)、考生自述(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研究计划);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1)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安排 ①心理测试 时间:3月26日上午10:00―10:30 地点:北校区7号教学楼5层(具体所分教室现场查看) ②英语听力测试 时间:3月26日下午10:50-11:30 地点:北校区7号教学楼5层(具体所分教室现场查看) ③资格审查 时间:3月26日下午14:30―17:00 地点:院研究生办公室 ④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7日上午9:30-11:30 地点:食品科学专业在学院三楼多媒体教室,粮油专业在学院南楼一层会议室,农产品加工专业在学院测试中心三楼会议室。 考试内容:食品科学专业为食品科学综合;粮油专业为粮油工艺学;农产品加工专业为食品工艺学。 ⑤面试 时间:3月27日下午13:30-18:00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5分钟) 地点:食品科学专业在学院院办120会议室,粮油专业在学院三楼多媒体教室,农产品加工专业在南楼一楼会议室。 (2)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安排 ①资格审查 时间:4月1日上午8:30―11:30 地点:食品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②心理测试 时间:4月1日下午16:00―16:30 地点:北校区7号教学楼6层(具体所分教室现场查看) ③英语听力测试 时间:4月1日下午16:50-17:30 地点:北校区7号教学楼6层(具体所分教室现场查看) ④专业课笔试 时间:4月2日上午9:30-11:00 地点:食品学院(具体分组考点考试当天食品学院大厅查看) 考试内容:食品科学综合,包括食品化学、食品工程(含工程原理、机械与设备等)、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工艺学。 ⑤面试 时间:4月2日下午13:30-18:00 地点:食品学院院办120会议室 三、体 检 研究生入学体检安排在南校区校医院进行,具体时间校医院网站查询。 四、录取办法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100分×1.5+复试听力成绩100分×0.5+复试面试成绩100分×3.0]×50% 五、几点说明 (一)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和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三)每位硕士生导师招收非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3名(含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网站上公示复试成绩。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 2015硕士研究生 复试 录取 通知
 抄 报:研究生院
 抄 送:院领导,各硕士生导师,院综合办公室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3 月18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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