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刘学波院长主持召开了2017年第4次党政联席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学院工作要点及工作目标任务书
会议研究通过了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书。会议要求,党政办公室负责上报和印发实施。
二、研究院领导联系毕业班、少数民族、青年教师,党员院领导联系支部等事宜
会议讨论通过了院领导联系毕业班、联系少数民族、联系青年教师,党员院领导联系支部等工作安排。会议要求,党员院领导联系支部会议必须有记录有报道。会议安排了近期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会议要求,每周三下午7、8节课为集中学习时间,为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每周三5、6节课不安排集体性会议或活动。
三、审议《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吕欣副院长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会议强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设三系、系内设教研室)的设立能更好的完善学院教学管理体制,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会议要求,通过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培育精品教材和教学成果。
四、审议《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实施细则》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实施细则》,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会议认为,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是落实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培养质量。
五、审议《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综合评价办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会议认为,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能科学合理评价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引导授课团队积极投身研究生授课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六、学院物资采购事宜
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一个工作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工作组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和测试中心人员分别为成员的两个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学院和测试中心物资采购事宜。
七、审议《公务移动通讯费发放细则》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学院《公务移动通讯费发放细则》。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会议要求,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修改完善后以通知形式发布执行。
八、审议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会议通报了学校对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性意见,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会议要求,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印发,上报。
九、研究2017年学生工作方案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了《2017年学生工作方案》、《“3+1”国际班学生工作方案》和《学生学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通报了“以学风建设为抓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会议要求,继续完善并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