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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

作者:            发布日期:2009-12-27     浏览次数:

     

   为加强班集体建设,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通过抓班风,促学风、校风,充分发挥班集体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作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风优良,班级平均成绩良好。

4、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尊自爱,自省自律,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5、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协作;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

7、有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学校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成绩突出。

8、班干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认真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工作开展积极,效果良好。

第二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具体条件

1、  班级综合测评平均分不低于学年平均水平。

2、  班级科目不及格率低于同年级平均不及格率。

3、  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取得好的成绩,获奖比率较高。

4、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5、  宿舍卫生平均成绩超过同年级平均水平。

6、  注重宿舍教室及校园环境卫生,检查及平时表现良好。

7、  班级全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统一要求的一日常规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8、  班干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班级工作富有成效。

9、学生党团工作有序开展。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文明班级创建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10、团支部、班委会健全,团干、班干作用发挥明显,班集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1、每学年初由各班级自主申请先进班级体,在征学院同意,院学生工作处批准后,作为先进班评比单位。

2、由食品学院组织部组织统计调查各方面材料,进行评比。评选应坚持透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实绩为依据。

3、最后由学院领导审核批准,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第四条 院(校)先进班级的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数额一般占全校班级总数的5%左右。

第五条 学院推荐院先进班级参加校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第六条 奖励办法

被评为院(校)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院或学校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并奖励

第七条 先进班级的学生干部参加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优先考虑。

第八条 组织实施

本细则将由食品学院组织部组织实施,协调团工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参考各个部门提供给的材料,按此评分细则给予参选的班级打分,最后由客观分数从高到低排名,从第一名开始将相应的班集体评为先进班集体。本办法由食品学院团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凡本办法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原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00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