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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作者:食品学院            发布日期:2009-12-23     浏览次数:

     

  为了推动我院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加强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会干部工作和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学生会干部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促进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正规化、系统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条例,内容如下:
  1、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3、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工作中顾全大局,加强团结,不计较个人得失,能上能下,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并积极配合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5、工作中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善于创新,任劳任怨。
  6、工作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
  7、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工作、学习。
  8、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9、工作期间不抽烟,不吃东西,不说脏话,不穿拖鞋,不袒胸露背。
  10、不酒后工作,不在学生会内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