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的工作程序,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正规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此条例。主要根据此条例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对学生干部予以评定,并为培养和提拔干部提供参考。
1、值班方面
干部(部长级)应于每天到办公室签到。
2、会议方面
每部门必须有固定的例会时间并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将派人检查各部例会情况并作记录。
3、活动方面
每部门举办活动之前应向办公室领取活动申报表,认真填好。各部门在活动中如遇到问题,可找各主管副主席或办公室协调解决。
4、素质方面
干部应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能积极正确领导本部门开展工作,并且能对部委形成良好的表率作用,干部应定期对本部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思,并形成文字上交办公室存档。
5、日常事务
各部门日常事务可自行解决或办公室协调解决,重大事情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进行协商解决。
6、档案方面
为了以后的学生会积累一些资料,同时也为了方便大家查阅,办公室将建立部门档案,这份档案将主要由各部的活动申报表、总结表以及各位部长、部委的总结与反思等组成。
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部的卫生、值班、例会及档案形成状况进行评比,并将公布评比结果,长期处于较差状况的部门将由主席团做出惩罚措施。